记者3月22日从珠海公安机关了解到,连日来,多人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未落实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一人被警告一人被罚款
2022年3月18日,珠海某酒店工作人员高某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时,未查验该旅客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作出警告处罚。
2022年3月19日,高新区唐家湾镇某母婴会所未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督查,但该母婴会所始终未进行整改。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母婴会所负责人彭某作出罚款处罚。
不遵守核酸检测有关要求
两人被行政拘留一人被罚款
2022年3月20日,李某强、李某两人酒后在珠海某核酸采样点插队,不听现场工作人员劝告扰乱现场秩序。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强、李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3月初以来,拱北某公司员工黄某一直未按照政府发布的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进行核酸检测。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于3月17日依法对黄某作出罚款处罚。
拒不配合疫情管控措施
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年3月13日,高新区某公司员工许某从中高风险地区抵珠后,未按照防疫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直至3月15日高新区接到外市协查函后才接受管控,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3月17日,易某在明知高新区疫情防控实施交通管制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强行冲闯交通管制卡口。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易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打好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要求主动报告行程轨迹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3月22日从珠海公安机关了解到,连日来,多人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未落实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一人被警告一人被罚款
2022年3月18日,珠海某酒店工作人员高某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时,未查验该旅客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作出警告处罚。
2022年3月19日,高新区唐家湾镇某母婴会所未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督查,但该母婴会所始终未进行整改。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母婴会所负责人彭某作出罚款处罚。
不遵守核酸检测有关要求
两人被行政拘留一人被罚款
2022年3月20日,李某强、李某两人酒后在珠海某核酸采样点插队,不听现场工作人员劝告扰乱现场秩序。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强、李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3月初以来,拱北某公司员工黄某一直未按照政府发布的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进行核酸检测。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于3月17日依法对黄某作出罚款处罚。
拒不配合疫情管控措施
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年3月13日,高新区某公司员工许某从中高风险地区抵珠后,未按照防疫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直至3月15日高新区接到外市协查函后才接受管控,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3月17日,易某在明知高新区疫情防控实施交通管制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强行冲闯交通管制卡口。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法对易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打好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要求主动报告行程轨迹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