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启动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通知,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降低合作区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成本,现组织2021年度第四季度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补贴园区范围包括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拉经贸合作园(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国际商务中心(ICC),以及经原横琴新区管委会同意集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载体和服务的专业园区;符合《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规定的配套厂房。

按照《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要求,此次受理政策类企业或机构申报2021年度第四季度租金补贴,合作区内签署协议类企业申报2021年度下半年租金补贴,原横琴、保税、洪湾一体化区域内配套厂房政策类和协议类企业受理申报2021年度全年租金补贴。

入驻横琴园区的科技型企业或机构可享受的办公补贴标准如何?根据上述办法,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个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个以上),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的企业或机构;或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大健康(中医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新材料等符合横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如果是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是符合《横琴新区关于加快创新驱动企业及团队引进培育扶持办法》要求且获立项的企业;或是经原横琴新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或为入选“珠海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企业;或是累计获得知名创投机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或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科技型企业;或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区级大赛奖项或晋级“中国横琴科技创业大赛”决赛的科技型企业;或是经原横琴新区商务局批准引进,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高端人才科技项目、港澳台科技企业或科技型机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

在厂房补贴方面,进驻保税区、洪湾片区配套厂房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年平均产值不低于20000元/平方米(含)的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参与此次申报的企业可在横琴企业专属网页进行线上备案及申报。所在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线上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企业进行复核。网上申报复核通过的企业,向所在园区运营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各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和日常实地办公核查,出具初审意见的函。如有需要,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可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办公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备案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18日,已备案企业无须重复备案;申报时间为3月23日至4月5日。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官网向社会公示通过审核的拟扶持企业名单,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向其下达租金补贴通知并拨付资金。

文字:陈雁南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帅云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启动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
观海融媒 2022-03-15 20:50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通知,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降低合作区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成本,现组织2021年度第四季度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补贴园区范围包括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拉经贸合作园(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国际商务中心(ICC),以及经原横琴新区管委会同意集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载体和服务的专业园区;符合《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规定的配套厂房。

按照《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要求,此次受理政策类企业或机构申报2021年度第四季度租金补贴,合作区内签署协议类企业申报2021年度下半年租金补贴,原横琴、保税、洪湾一体化区域内配套厂房政策类和协议类企业受理申报2021年度全年租金补贴。

入驻横琴园区的科技型企业或机构可享受的办公补贴标准如何?根据上述办法,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个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个以上),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的企业或机构;或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大健康(中医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新材料等符合横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如果是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是符合《横琴新区关于加快创新驱动企业及团队引进培育扶持办法》要求且获立项的企业;或是经原横琴新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或为入选“珠海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企业;或是累计获得知名创投机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或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科技型企业;或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区级大赛奖项或晋级“中国横琴科技创业大赛”决赛的科技型企业;或是经原横琴新区商务局批准引进,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高端人才科技项目、港澳台科技企业或科技型机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

在厂房补贴方面,进驻保税区、洪湾片区配套厂房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年平均产值不低于20000元/平方米(含)的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参与此次申报的企业可在横琴企业专属网页进行线上备案及申报。所在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线上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企业进行复核。网上申报复核通过的企业,向所在园区运营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各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和日常实地办公核查,出具初审意见的函。如有需要,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可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办公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备案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18日,已备案企业无须重复备案;申报时间为3月23日至4月5日。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官网向社会公示通过审核的拟扶持企业名单,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向其下达租金补贴通知并拨付资金。

文字:陈雁南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