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种药品停售区域扩大,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再发购药提醒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日发出规范市民购药的调整通告,在此前通告基础上明确37种受管控药品停售区域已扩大,同时关于购药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也有变化。

据悉,规范购药的调整通告旨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发挥全市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相比17日发出的首个购药通告,市民进零售药店购药需配合落实的“四查验”已调整为“三查验”,即进店戴口罩、查验体温、查验粤康码行程码。新的通告明确,港澳人士等因无内地手机号码导致行程码无法显示的,可免于提供行程码。体温超过37.3℃、粤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进店购药。

虽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不在进店时查验,但购买此前通告中明确管控的37种药品,购药者仍须出具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天核酸检测记录,同时购药者还须配合药店工作人员拍照留存,并登记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信息。代购药品的,须同时提供实际用药人和购药人相关信息及截图。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后,次日全天可视为有效。37种药品除管控区内的零售药店停售外,各区将根据本辖区情况适时调整,目前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均已停售。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购药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市民购药须到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发现无证照经营者可通过1234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购药时应避免触摸店内高频接触物品的表面,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购买37种管控药品的相关信息将被录入到广东智慧药监系统。

文字:陈颖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王朝辉
37种药品停售区域扩大,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再发购药提醒
观海融媒 2022-01-20 19:48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日发出规范市民购药的调整通告,在此前通告基础上明确37种受管控药品停售区域已扩大,同时关于购药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也有变化。

据悉,规范购药的调整通告旨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发挥全市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相比17日发出的首个购药通告,市民进零售药店购药需配合落实的“四查验”已调整为“三查验”,即进店戴口罩、查验体温、查验粤康码行程码。新的通告明确,港澳人士等因无内地手机号码导致行程码无法显示的,可免于提供行程码。体温超过37.3℃、粤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进店购药。

虽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不在进店时查验,但购买此前通告中明确管控的37种药品,购药者仍须出具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天核酸检测记录,同时购药者还须配合药店工作人员拍照留存,并登记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信息。代购药品的,须同时提供实际用药人和购药人相关信息及截图。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后,次日全天可视为有效。37种药品除管控区内的零售药店停售外,各区将根据本辖区情况适时调整,目前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均已停售。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购药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市民购药须到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发现无证照经营者可通过1234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购药时应避免触摸店内高频接触物品的表面,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购买37种管控药品的相关信息将被录入到广东智慧药监系统。

文字:陈颖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