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机关及事业单位、唐家湾镇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

近日,高新区垃圾分类办印发《珠海高新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唐家湾镇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简称评估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第三季度起,对辖区内机关及事业单位、唐家湾镇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季度评估报告,每年度将季度考评的平均分作为年度得分。此举旨在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已经成为必答题,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高新区制定评估办法,指导思想就是坚持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科学考量、突出实效的原则,加强导向作用,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该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运行水平全面提升,加快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达到示范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高新区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并非是做做样子,而是强制行为,更有明确的时间表,即必须限期做到、做好。评估办法不仅明确了评估的主要内容、评估方式、评分标准、奖惩办法、结果运用等,而且进行了细化,很具操作性,如有单位想打马虎眼是行不通的。高新区垃圾分类办将每季度按照季度考核评估结果给予通报,对考核评估排名最后两位的单位采取由区垃圾分类办主任约谈、督促的方式,要求于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连续两季度排名最后两位的单位需在区党工委会议或区主任办公会议上报告整改情况。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报区管委会,纳入区(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文字:康振华 编辑:刘嘉诚 责任编辑:田海
高新区出台机关及事业单位、唐家湾镇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
观海融媒 2021-08-31 14:24

近日,高新区垃圾分类办印发《珠海高新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唐家湾镇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简称评估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第三季度起,对辖区内机关及事业单位、唐家湾镇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季度评估报告,每年度将季度考评的平均分作为年度得分。此举旨在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已经成为必答题,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高新区制定评估办法,指导思想就是坚持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科学考量、突出实效的原则,加强导向作用,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该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运行水平全面提升,加快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达到示范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高新区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并非是做做样子,而是强制行为,更有明确的时间表,即必须限期做到、做好。评估办法不仅明确了评估的主要内容、评估方式、评分标准、奖惩办法、结果运用等,而且进行了细化,很具操作性,如有单位想打马虎眼是行不通的。高新区垃圾分类办将每季度按照季度考核评估结果给予通报,对考核评估排名最后两位的单位采取由区垃圾分类办主任约谈、督促的方式,要求于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连续两季度排名最后两位的单位需在区党工委会议或区主任办公会议上报告整改情况。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报区管委会,纳入区(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文字:康振华 编辑:刘嘉诚 责任编辑: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