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六个不准”安全管理细则发布

8月27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印发《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六个不准”安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各相关单位、从业人员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履职尽责,从而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据了解,近年来,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为坚决遏制排水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市水务局结合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和规律,制定我市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六个不准”安全管理细则。

《细则》中规定的“六个不准”包括,未编制方案预案和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准作业、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准作业、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准作业、未签发“有限空间作业票”的不准作业、监护人员不到位的不准作业、操作不规范和出现突发安全隐患的不准作业。

《细则》指出,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较高,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且方案需经专家论证(评审),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否则一律不准作业。

《细则》明确,从业人员未通过有限空间作业等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具备作业应有的基本技能的,一律不准作业。作业场所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查检测、后作业”工作程序,若发现存在管道内封堵墙存在不稳定征兆、封堵气囊气压出现偏离正常值、有限空间内通气不畅或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等不安全因素的,一律不准作业。

在审批、监护方面,《细则》指出,审批人员应对作业场所、作业防护装备和供电设备、通信器材、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施工作业、作业环境等交底,在确认安全和符合有关要求后签发“有限空间作业票”,否则一律不准作业。施工监护人员没有到达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没有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责令停工;在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应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信息交流,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安全监护不到位的,一律不准作业。

此外,《细则》指出,发现作业人员不按施工方案、操作规程等要求作业的,或操作人员身体出现不适的,或作业场所突发异常情况的,或防护设备突发故障等情形的,应立即停工。安全隐患没有排除之前,一律不准作业。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田海
珠海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六个不准”安全管理细则发布
珠海特区报 2021-08-28 08:34

8月27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印发《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六个不准”安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各相关单位、从业人员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履职尽责,从而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据了解,近年来,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为坚决遏制排水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市水务局结合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和规律,制定我市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六个不准”安全管理细则。

《细则》中规定的“六个不准”包括,未编制方案预案和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准作业、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准作业、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准作业、未签发“有限空间作业票”的不准作业、监护人员不到位的不准作业、操作不规范和出现突发安全隐患的不准作业。

《细则》指出,排水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较高,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且方案需经专家论证(评审),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否则一律不准作业。

《细则》明确,从业人员未通过有限空间作业等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具备作业应有的基本技能的,一律不准作业。作业场所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查检测、后作业”工作程序,若发现存在管道内封堵墙存在不稳定征兆、封堵气囊气压出现偏离正常值、有限空间内通气不畅或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等不安全因素的,一律不准作业。

在审批、监护方面,《细则》指出,审批人员应对作业场所、作业防护装备和供电设备、通信器材、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施工作业、作业环境等交底,在确认安全和符合有关要求后签发“有限空间作业票”,否则一律不准作业。施工监护人员没有到达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没有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责令停工;在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应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信息交流,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安全监护不到位的,一律不准作业。

此外,《细则》指出,发现作业人员不按施工方案、操作规程等要求作业的,或操作人员身体出现不适的,或作业场所突发异常情况的,或防护设备突发故障等情形的,应立即停工。安全隐患没有排除之前,一律不准作业。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