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和挑战之大都前所未有,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今年4月,《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编制印发。
《规划纲要》指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市将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科学谋划、笃定前行,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始终保持思想观念先行、改革创新先行、基础设施先行、绿色发展先行,围绕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新引擎、独具特色令人向往的大湾区魅力之城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城市,努力建设枢纽型核心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据市发展改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划纲要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要求,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并对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加强经济特区立法,全面推进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引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
1. 积极开展改革创新立法
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强化立法需求导向,强化立法部门协同,增强立法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一批新的法规规章,修订一批现行法规规章。
立足我市改革创新实践需要,不断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积极推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港澳规则的衔接和联通融通贯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前沿领域开展创新性立法。
建立健全与港澳相关法制机构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
2.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树立“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思维,推动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规项目储备,特别是需通过经济特区立法权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变通规定的事项,建立立法需求清单机制。
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智库建设,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
争当高水平改革试验田
1.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优化国有经济存量结构和增量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
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国有资本引领和推动的资产总量达到3万亿元。
持续优化市属国企董事会结构,全面落实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竞争性企业全面推行市场化选聘。
探索具备条件的市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以格力集团为试点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
用好国资权责清单,分类授权放权,完善市场化考核和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
实施最严格的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制度,优化工业用地租让配套政策,推进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出让。
建立健全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法规规章,分区分类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已供未建土地、“三旧”用地、园区低效工业用地等存量用地。
除国家和省已出台政策中仍与户籍挂钩的领域外,全面放开青年人才落户限制,推动零门槛落户。
支持在珠科研院所试点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
推进数字领域立法,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特色数据交易市场,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推进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3.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健全重大政策事前事后评估制度。
建立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行政体制,推动“数字政府”管运分离,整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中期财政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简化采购流程,加快实现预算支付电子化。
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事前编制环节设定绩效目标,事中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事后决算环节开展绩效评价。
盘活市区存量资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争取达到600亿元。
构建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完善派驻市管国有企业审计专员制度。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章程管理等制度机制,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优化区域管理机制,明确市区镇三级职责定位,理顺行政区和功能区权责关系,创新“一体化”模式、“一区多园”模式、“园区+企业”模式等运行机制,扩大镇级管理权限,下沉编制资源,充实基层力量,激发基层活力。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1. 精简商事登记,便利企业开办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试行“一业一证”,将特定行业准入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综合许可证。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行一网一窗通办,压缩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和备案、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多个环节办理时间,力争实现全流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
推动珠港澳商事登记业务协同,探索涉港澳公证文书电子查询应用,最大程度减少在珠商事登记书面提交材料。
2. 优化涉企服务便利企业经营
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分类,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水电气外线工程,将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缩短至全省最优水平。
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
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全省最优水平。
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程电子化。
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确保符合政策的企业应享尽享,压缩企业税费缴纳办理时间,有效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3. 建设新型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信用基础建设,升级完善珠海智慧信用云平台和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和规模,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
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建立“珠海市诚信示范企业名单”机制,为诚信示范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优化精简监管事项,优先受理项目申报、政府扶持资金申请、工程建设审批事项。
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核查、信用培训等方式拓展信用修复范围,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广“信易贷”“信易游”“信易租”和“信易行”,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应用场景。
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1.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以重大对外开放平台为载体,借鉴港澳自由港建设经验,加强国际经贸规则、规制、标准等领域的开放合作,推动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对接国际。
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力度,加快高质量“引进来”。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提升“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融资、会计、税务、法律、保险、担保、培训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跨国企业,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2. 增强外资外贸综合竞争力
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搭建政企沟通长效平台。
发挥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和中以、中德等合作平台引资作用,加大对欧美、日韩、东盟、拉美等区域的招商力度。
加快外贸转型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
推动货物贸易优进优出、优质优价,不断扩大进出口规模。创新发展文化创意、移动互联、云服务、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服务贸易,申建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加快转口贸易、离岸贸易发展,扩大国际贸易分拨、跨境物流等业务规模。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3.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打造海铁公水空联运体系,加快建设贵州(昌明)国际陆港。
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境外投资合作。深化与葡萄牙、莫桑比克等国家中医药合作,研究推动中医中药国际标准制定。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渔业、旅游等全域合作,拓展海外远洋捕捞业务。
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传播论坛。
深化与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合作,走出去办好“魅力城市图片展”等活动。
推动“鲁班工坊”项目落地非洲,推广“珠海职教”优秀品牌。
打造珠江口西岸科技创新中心
1. 强化基础研究能力支撑
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国家级实验室布局珠海,努力在基础共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省级重点实验室累计达到8家。
推动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建设再生医学、大数据等领域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
支持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院所在我市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院,鼓励境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设立研发机构。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持续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主动与广州、深圳等城市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增强我市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功能。
2.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成立技术研究院、孵化加速器等多元化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平台,支持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鼓励企业申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创平台,强化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
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企业累计达到200家。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达到20家。
推广“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的全链条创新创业模式,设立研发设计、中试孵化、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科技文献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探索建立“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建设中医药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建设国际化人才高地
1. 全面提升引才育才水平
深入实施“珠海英才计划”,着力引进诺贝尔奖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和海外留学人才,加速集聚博士和博士后人才。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载体平台,结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市级创新创业团队累计达到150个,专业技术人才累计达到28万人。
持续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和“南粤家政”等工程,高技能人才累计达到25万人。
2.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加快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立产业创新主体与两院院士的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支持设立院士工作站。
实施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计划,推进建设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科研平台,鼓励设立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中心。
搭建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加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力度。
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
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鼓励专家短期赴我市工作。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支持设立离岸创新中心。
鼓励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技术研讨会永久落地我市,引进培育10家高端新型智库。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 建设人才友好型青年友好型城市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科研人才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充分释放人才创新能量。
实施好珠海“英才卡”制度,提供“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优质学位,搭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平台,给予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配租、共有产权房配售。
设立珠海人才日,持续开展“人才点亮珠海”宣传活动,做好“珠海年度十大英才”评选活动。
规划建设人才主题公园、人才疗养基地,打造青年人才驿站、青年人才时尚社区和高层次人才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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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着眼珠海新发展阶段定位,综合研判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更为高质高效。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增长潜力充分释放,经济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力争GDP达到6000亿元,常住人口达到300万人。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和全球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对产业发展的赋能作用大幅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等若干千亿级规模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现代海洋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全省新的重要增长极作用突显。
——改革开放更为深入全面。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率先在推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和体制机制“软联通”上破题,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城市治理、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全面激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在全国前列。
——珠澳合作更为密切广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成效初显,珠澳两地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全面对接,资源要素跨境流动自由便利,制度最优越、环境最宽松、经济最活跃的国际化区域初步显现,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取得重要突破,形成珠澳全方位合作新局面。
——区域发展更为协调均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城市乡村、东部西部、陆地海岛区域功能互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通顺、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社会文明更为繁荣进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更加协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高品质文化供给不断涌现,人民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城市文化向心力、凝聚力和青春活力显著提升,建成国内知名的“青春之城·活力之都”。
——生态环境更为优美宜居。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构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特色城市风貌进一步彰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典范。
——人民生活更为幸福美好。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教育、医疗等领域短板解决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打造最具幸福感的标杆城市。
——治理效能更为优化显著。平安珠海、法治珠海达到更高水平,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大幅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成为国内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和挑战之大都前所未有,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今年4月,《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编制印发。
《规划纲要》指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市将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科学谋划、笃定前行,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始终保持思想观念先行、改革创新先行、基础设施先行、绿色发展先行,围绕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新引擎、独具特色令人向往的大湾区魅力之城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城市,努力建设枢纽型核心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据市发展改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划纲要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要求,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并对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加强经济特区立法,全面推进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引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
1. 积极开展改革创新立法
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强化立法需求导向,强化立法部门协同,增强立法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一批新的法规规章,修订一批现行法规规章。
立足我市改革创新实践需要,不断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积极推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港澳规则的衔接和联通融通贯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前沿领域开展创新性立法。
建立健全与港澳相关法制机构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
2.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树立“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思维,推动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规项目储备,特别是需通过经济特区立法权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变通规定的事项,建立立法需求清单机制。
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智库建设,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
争当高水平改革试验田
1.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优化国有经济存量结构和增量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
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国有资本引领和推动的资产总量达到3万亿元。
持续优化市属国企董事会结构,全面落实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竞争性企业全面推行市场化选聘。
探索具备条件的市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以格力集团为试点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
用好国资权责清单,分类授权放权,完善市场化考核和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
实施最严格的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制度,优化工业用地租让配套政策,推进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出让。
建立健全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法规规章,分区分类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已供未建土地、“三旧”用地、园区低效工业用地等存量用地。
除国家和省已出台政策中仍与户籍挂钩的领域外,全面放开青年人才落户限制,推动零门槛落户。
支持在珠科研院所试点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
推进数字领域立法,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特色数据交易市场,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推进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3.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健全重大政策事前事后评估制度。
建立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行政体制,推动“数字政府”管运分离,整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中期财政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简化采购流程,加快实现预算支付电子化。
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事前编制环节设定绩效目标,事中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事后决算环节开展绩效评价。
盘活市区存量资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争取达到600亿元。
构建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完善派驻市管国有企业审计专员制度。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章程管理等制度机制,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优化区域管理机制,明确市区镇三级职责定位,理顺行政区和功能区权责关系,创新“一体化”模式、“一区多园”模式、“园区+企业”模式等运行机制,扩大镇级管理权限,下沉编制资源,充实基层力量,激发基层活力。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1. 精简商事登记,便利企业开办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试行“一业一证”,将特定行业准入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综合许可证。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行一网一窗通办,压缩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和备案、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多个环节办理时间,力争实现全流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
推动珠港澳商事登记业务协同,探索涉港澳公证文书电子查询应用,最大程度减少在珠商事登记书面提交材料。
2. 优化涉企服务便利企业经营
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分类,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水电气外线工程,将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缩短至全省最优水平。
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
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全省最优水平。
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程电子化。
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确保符合政策的企业应享尽享,压缩企业税费缴纳办理时间,有效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3. 建设新型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信用基础建设,升级完善珠海智慧信用云平台和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和规模,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
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建立“珠海市诚信示范企业名单”机制,为诚信示范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优化精简监管事项,优先受理项目申报、政府扶持资金申请、工程建设审批事项。
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核查、信用培训等方式拓展信用修复范围,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广“信易贷”“信易游”“信易租”和“信易行”,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应用场景。
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1.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以重大对外开放平台为载体,借鉴港澳自由港建设经验,加强国际经贸规则、规制、标准等领域的开放合作,推动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对接国际。
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力度,加快高质量“引进来”。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提升“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融资、会计、税务、法律、保险、担保、培训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跨国企业,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2. 增强外资外贸综合竞争力
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搭建政企沟通长效平台。
发挥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和中以、中德等合作平台引资作用,加大对欧美、日韩、东盟、拉美等区域的招商力度。
加快外贸转型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
推动货物贸易优进优出、优质优价,不断扩大进出口规模。创新发展文化创意、移动互联、云服务、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服务贸易,申建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加快转口贸易、离岸贸易发展,扩大国际贸易分拨、跨境物流等业务规模。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3.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打造海铁公水空联运体系,加快建设贵州(昌明)国际陆港。
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境外投资合作。深化与葡萄牙、莫桑比克等国家中医药合作,研究推动中医中药国际标准制定。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渔业、旅游等全域合作,拓展海外远洋捕捞业务。
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传播论坛。
深化与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合作,走出去办好“魅力城市图片展”等活动。
推动“鲁班工坊”项目落地非洲,推广“珠海职教”优秀品牌。
打造珠江口西岸科技创新中心
1. 强化基础研究能力支撑
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国家级实验室布局珠海,努力在基础共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省级重点实验室累计达到8家。
推动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建设再生医学、大数据等领域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
支持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院所在我市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院,鼓励境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设立研发机构。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持续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主动与广州、深圳等城市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增强我市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功能。
2.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成立技术研究院、孵化加速器等多元化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平台,支持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鼓励企业申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创平台,强化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
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企业累计达到200家。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达到20家。
推广“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的全链条创新创业模式,设立研发设计、中试孵化、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科技文献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探索建立“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建设中医药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建设国际化人才高地
1. 全面提升引才育才水平
深入实施“珠海英才计划”,着力引进诺贝尔奖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和海外留学人才,加速集聚博士和博士后人才。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载体平台,结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市级创新创业团队累计达到150个,专业技术人才累计达到28万人。
持续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和“南粤家政”等工程,高技能人才累计达到25万人。
2.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加快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立产业创新主体与两院院士的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支持设立院士工作站。
实施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计划,推进建设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科研平台,鼓励设立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中心。
搭建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加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力度。
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
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鼓励专家短期赴我市工作。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支持设立离岸创新中心。
鼓励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技术研讨会永久落地我市,引进培育10家高端新型智库。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 建设人才友好型青年友好型城市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科研人才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充分释放人才创新能量。
实施好珠海“英才卡”制度,提供“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优质学位,搭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平台,给予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配租、共有产权房配售。
设立珠海人才日,持续开展“人才点亮珠海”宣传活动,做好“珠海年度十大英才”评选活动。
规划建设人才主题公园、人才疗养基地,打造青年人才驿站、青年人才时尚社区和高层次人才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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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着眼珠海新发展阶段定位,综合研判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更为高质高效。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增长潜力充分释放,经济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力争GDP达到6000亿元,常住人口达到300万人。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和全球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对产业发展的赋能作用大幅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等若干千亿级规模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现代海洋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全省新的重要增长极作用突显。
——改革开放更为深入全面。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率先在推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和体制机制“软联通”上破题,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城市治理、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全面激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在全国前列。
——珠澳合作更为密切广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成效初显,珠澳两地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全面对接,资源要素跨境流动自由便利,制度最优越、环境最宽松、经济最活跃的国际化区域初步显现,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取得重要突破,形成珠澳全方位合作新局面。
——区域发展更为协调均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城市乡村、东部西部、陆地海岛区域功能互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通顺、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社会文明更为繁荣进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更加协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高品质文化供给不断涌现,人民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城市文化向心力、凝聚力和青春活力显著提升,建成国内知名的“青春之城·活力之都”。
——生态环境更为优美宜居。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构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特色城市风貌进一步彰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典范。
——人民生活更为幸福美好。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教育、医疗等领域短板解决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打造最具幸福感的标杆城市。
——治理效能更为优化显著。平安珠海、法治珠海达到更高水平,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大幅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成为国内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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