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7月29日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

中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公告

2021年7月24日,国家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文件),为严格落实“双减”文件,推进“双减”工作,现按照其相关规定,就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受理面向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申请,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包括中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

二、不受理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暂不受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申请,待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及设置标准后,我局将及时发布公告。

四、已获批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今后须转登记为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待省市相关政策明确后,再启动转登记及相关审批工作。

特此公告。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中山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中山日报微信公号 2021-07-30 10:42

7月29日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

中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公告

2021年7月24日,国家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文件),为严格落实“双减”文件,推进“双减”工作,现按照其相关规定,就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受理面向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申请,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包括中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

二、不受理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暂不受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申请,待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及设置标准后,我局将及时发布公告。

四、已获批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今后须转登记为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待省市相关政策明确后,再启动转登记及相关审批工作。

特此公告。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