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最新通告:所有餐饮单位暂停堂食!
南方+ 2021-06-04 09:20:00

2021年6月3日,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该通告提出,将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全区歌舞娱乐场所、水疗会所、游泳场馆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6月2日,《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番禺区部分区域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第7号)提出,在石壁街、洛浦街,南村镇南村社区、梅山村、坑头村区域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大厅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可采取独立包房(每房限1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不得拼桌)为散客供餐。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

以下为通告全文: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斩断疫情传播链,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歌舞娱乐场所、水疗会所、游泳场馆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二、在《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番禺区部分区域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第7号)的基础上,将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相关餐饮防控措施按照第7号通告规定执行,管控措施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至17日,共14天。

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座、挡板分隔等防疫措施。

三、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设置穗康通行码(葵花码),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等措施,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3日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赵思华
广州番禺最新通告:所有餐饮单位暂停堂食!
南方+ 2021-06-04 09:20:00

2021年6月3日,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该通告提出,将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全区歌舞娱乐场所、水疗会所、游泳场馆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6月2日,《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番禺区部分区域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第7号)提出,在石壁街、洛浦街,南村镇南村社区、梅山村、坑头村区域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大厅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可采取独立包房(每房限1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不得拼桌)为散客供餐。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

以下为通告全文: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斩断疫情传播链,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歌舞娱乐场所、水疗会所、游泳场馆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二、在《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番禺区部分区域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第7号)的基础上,将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相关餐饮防控措施按照第7号通告规定执行,管控措施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至17日,共14天。

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座、挡板分隔等防疫措施。

三、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设置穗康通行码(葵花码),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等措施,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3日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