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一男子竟往11辆车上泼腐蚀性脱漆剂!原因是......
观海融媒 2021-05-18 17:22:41

5月18日,记者从金湾公安分局获悉,近日,一名男子因自己汽车被别人刮花,居然向其它11辆车泼洒脱漆剂,导致别人财物受损被刑事拘留。

5月10日7时许,金湾公安分局小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11辆停放在红旗镇某百货商场后面巷道的汽车,被人泼腐蚀性液体损坏了车漆,被损总价值达数万元。

被泼上脱漆剂的车辆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在智慧新警务助力下,确认张某某(男,25岁)有重大的作案嫌疑。5月13日,民警在金湾小林村虹晖三路附近成功抓获嫌疑人张某某。

经民警核实,“五一”长假期间,张某某停在自家楼下的汽车被人刮花了两次,事后找不到人赔偿,于是他网购了一瓶强力脱漆剂。

5月9日23时30分许,张某某将停放在某百货后巷沿路的11台汽车车顶都泼上了脱漆剂,以达到报复他人泄私愤的目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金湾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金湾警方提醒: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不要使用极端方法发泄心中不满,遇事冷静处理,切莫作出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免追悔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文字:康振华 通讯员周学良 图片:金湾公安 编辑:刘嘉诚 责任编辑:龙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