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表彰!珠海拟推荐这些集体和个人……

5月12日,记者从市推荐评选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广东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30号)的精神,经各推荐单位推荐,并征求了市推荐评选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拟推荐珠海市纪委监委机关、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等18个单位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推荐伦志国、周维军、黄灶涛等26名个人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目前,拟推荐对象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5日共5天。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在2021年5月15日前向市推荐评选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编:519000,联系人:邹景民,电话:2268959,邮箱:snyncjfpk@zhuhai.gov.cn。)书面提出,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据悉,“十三五”期间,珠海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交出了一份脱贫攻坚“珠海答卷”。对口阳江、茂名精准扶贫连续四年被评为“好”,对口云南怒江州东西部扶贫协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好”;精准帮扶阳江、茂名的贫困户全部脱贫,对口阳江产业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助力云南怒江州、四川甘孜州稻城县和理塘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和米林农场、重庆市巫山县全部脱贫摘帽。迈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珠海将通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举措,行稳致远、进而有为,持续擦亮全面小康的幸福底色。

附公示名单: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蓝辉龙
全省表彰!珠海拟推荐这些集体和个人……
观海融媒 2021-05-12 17:48

5月12日,记者从市推荐评选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广东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30号)的精神,经各推荐单位推荐,并征求了市推荐评选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拟推荐珠海市纪委监委机关、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等18个单位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推荐伦志国、周维军、黄灶涛等26名个人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目前,拟推荐对象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5日共5天。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在2021年5月15日前向市推荐评选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编:519000,联系人:邹景民,电话:2268959,邮箱:snyncjfpk@zhuhai.gov.cn。)书面提出,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据悉,“十三五”期间,珠海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交出了一份脱贫攻坚“珠海答卷”。对口阳江、茂名精准扶贫连续四年被评为“好”,对口云南怒江州东西部扶贫协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好”;精准帮扶阳江、茂名的贫困户全部脱贫,对口阳江产业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助力云南怒江州、四川甘孜州稻城县和理塘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和米林农场、重庆市巫山县全部脱贫摘帽。迈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珠海将通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举措,行稳致远、进而有为,持续擦亮全面小康的幸福底色。

附公示名单: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蓝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