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珠海召开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就我市如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珠海要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为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物质财富要极大丰富,精神财富也要极大丰富。我们要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当前,珠海正在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是重要先行使命,更是发展的必然要求。珠海的外在美有口皆碑,我们必须全力打造与之匹配的内在美,打造秀外慧中、内外兼修的“文明新特区,活力新珠海”,让“珠海速度”“珠海温度”齐头并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交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份优秀答卷。
“十三五”以来,珠海的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卫生死角少了,社区公园多了;交通违法少了,文明礼让多了;纠纷争吵少了,邻里互助多了……在最近开展的大范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中,珠海市民的表现更是雄冠全国:珠海成为了全国首个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人群接种覆盖率超过80%的地级市,市民文明素养可见一斑!
成绩只代表过去。今年又迎来了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全新周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以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从深化工作认识入手,补短板强弱项,聚焦重点狠抓落实,推动珠海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我们要有“擦亮牌子”的高度认识。对珠海而言,全国文明城市只是城市发展的新起点,是彰显城市文明特质的新招牌,接下来我们更应将之与塑造“青春之城、活力之都”城市形象结合起来,与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市结合起来,要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更具吸引力,更有辨识度。
我们要有建设“典范城市”的主动意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更像是国家对于城市建设的“指挥棒”“标准线”。去年的文明城市复检,也暴露出了珠海的一些不足,而今年开启的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次给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这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切实打造与珠海新地位、新方位、新定位相匹配的全国文明城市,不断增强珠海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
我们要有“建设文明”的深度认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不是一个短期的突击行为,重点在“创”,要点在“建”。“创”的要点在于向好看齐,查缺补漏,转坏为好;而“建”的要点则在于长期坚持和不断改善,对标先进与典范,把好的做得更好。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将文明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一项系统工作、长期工程来抓,科学谋划好珠海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持续用力补齐我市精神文明软硬件短板,不断提升珠海精神文明软实力。
我们要切实唤醒“群众主体”的共建意识。城市文不文明、幸不幸福、安不安全,必须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特别是珠海作为一座移民城市,随着近年来建设特大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年轻人口不断增多,更需要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凝聚力、认同度和归属感,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把文明城市建设的决策主体从政府转向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有效唤醒居民群众对于文明城市的共建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健全文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将“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有效转化成为群体的行动自觉,以此尽快推动全市上下真正形成合力,从而切实将深化文明城市建设转化成为全民参与的幸福家园建设。
只有站在时代前沿,引领风气之先,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发挥更大威力。现在,珠海正站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最前沿,正走在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的新征程上,更应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不断凝聚居民群众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的认同度归属感,切实担当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奋力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5月7日,珠海召开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就我市如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珠海要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为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物质财富要极大丰富,精神财富也要极大丰富。我们要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当前,珠海正在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是重要先行使命,更是发展的必然要求。珠海的外在美有口皆碑,我们必须全力打造与之匹配的内在美,打造秀外慧中、内外兼修的“文明新特区,活力新珠海”,让“珠海速度”“珠海温度”齐头并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交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份优秀答卷。
“十三五”以来,珠海的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卫生死角少了,社区公园多了;交通违法少了,文明礼让多了;纠纷争吵少了,邻里互助多了……在最近开展的大范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中,珠海市民的表现更是雄冠全国:珠海成为了全国首个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人群接种覆盖率超过80%的地级市,市民文明素养可见一斑!
成绩只代表过去。今年又迎来了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全新周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以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从深化工作认识入手,补短板强弱项,聚焦重点狠抓落实,推动珠海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我们要有“擦亮牌子”的高度认识。对珠海而言,全国文明城市只是城市发展的新起点,是彰显城市文明特质的新招牌,接下来我们更应将之与塑造“青春之城、活力之都”城市形象结合起来,与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市结合起来,要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更具吸引力,更有辨识度。
我们要有建设“典范城市”的主动意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更像是国家对于城市建设的“指挥棒”“标准线”。去年的文明城市复检,也暴露出了珠海的一些不足,而今年开启的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次给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这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切实打造与珠海新地位、新方位、新定位相匹配的全国文明城市,不断增强珠海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
我们要有“建设文明”的深度认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不是一个短期的突击行为,重点在“创”,要点在“建”。“创”的要点在于向好看齐,查缺补漏,转坏为好;而“建”的要点则在于长期坚持和不断改善,对标先进与典范,把好的做得更好。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将文明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一项系统工作、长期工程来抓,科学谋划好珠海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持续用力补齐我市精神文明软硬件短板,不断提升珠海精神文明软实力。
我们要切实唤醒“群众主体”的共建意识。城市文不文明、幸不幸福、安不安全,必须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特别是珠海作为一座移民城市,随着近年来建设特大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年轻人口不断增多,更需要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凝聚力、认同度和归属感,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把文明城市建设的决策主体从政府转向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有效唤醒居民群众对于文明城市的共建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健全文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将“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有效转化成为群体的行动自觉,以此尽快推动全市上下真正形成合力,从而切实将深化文明城市建设转化成为全民参与的幸福家园建设。
只有站在时代前沿,引领风气之先,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发挥更大威力。现在,珠海正站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最前沿,正走在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的新征程上,更应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不断凝聚居民群众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的认同度归属感,切实担当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奋力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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