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这些养犬行为违法!
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 2021-04-29 16:29:56

出门遛狗不拴绳?不佩戴犬牌?未按规定对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养犬人注意了!自5月1日起,这些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均被视为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针对一些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养犬人一定要注意!

该法对于养犬有哪些规定?

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违反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该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在珠海,对于遛狗不拴绳、不佩戴犬牌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未佩戴犬牌、未用犬绳牵领犬只或犬绳超过两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此前,就有犬主因遛狗不拴绳而被开过罚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后,珠海市养犬管理将加大力度,处罚也会更加严格地执行。在此呼吁珠海经济特区辖区内的广大养犬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管理规定,自觉做到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