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这份方案印发!事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4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该局印发《2021年珠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介绍,此次印发《方案》旨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严肃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方案》,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督促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农业转基因加工单位应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监管的法定责任。同时,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查。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方案》要求,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应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此外,各区要全面收集违法违规线索,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违法违规线索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打掉非法扩散源头。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刘嘉诚 责任编辑:彭赞峰
珠海这份方案印发!事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观海融媒 2021-04-01 16:09

4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该局印发《2021年珠海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介绍,此次印发《方案》旨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严肃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方案》,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督促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农业转基因加工单位应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监管的法定责任。同时,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查。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方案》要求,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应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此外,各区要全面收集违法违规线索,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违法违规线索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打掉非法扩散源头。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刘嘉诚 责任编辑:彭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