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周岁以上广州户籍老人,每月或可享长寿保健金
羊城晚报 2021-03-29 22:02:24

3月29日,《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截至2020年底,广州市老年人口180.6万,占户籍人口的18.30%,家庭小型化、空巢化、高龄化和失能化叠加,对养老服务产生巨大需求,迫切需要立法推动满足群众的养老需求。”广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博能介绍,《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

近年来,广州探索形成了长者饭堂等具有广州特色、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经验,有必要将广州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规,并推动难点问题解决。

养老用地: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人均不少于0.25㎡

经过广泛调研、征集意见建议,广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草案进行审议,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

有意见认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影响广州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而制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关键是用地问题。为从制度上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问题,草案修改建议稿规定,政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允许依法利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重点解决养老服务组织的用地问题,盘活存量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其中特别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零点二五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需求等情况逐步提高标准,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年度储备计划。

草案修改建议稿明确了具体用地标准: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实行全面改造或者混合改造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按照每百户不低于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此外,养老服务设施应当设置在通行便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且便于老年人使用的位置;应当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变电站等邻避设施;应当符合适老化和无障碍要求。

禁止利用养老机构的场地、建筑物、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

养老服务:

建立全市统一的

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制度

有意见认为,目前,广州市民政、医疗保障部门依据各自的标准对老年人进行评估,两套评估体系内容相似,但评估标准不同,结果两部门互不相认,老人被反复折腾,引发普遍诟病。

为此,草案修改建议稿规定,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民政、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市统一、结果通认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对老年人能力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和照护等级,并以此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或者医养结合机构、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依据。

在养老服务方面,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市、区民政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设立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在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开展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

政府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或者部分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享受抚恤补助的老年优抚对象、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应当占总床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已建成的养老机构应当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实行轮候管理制度,将床位资源信息向社会公开。

草案修改建议稿还明确了养老机构的职责,如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和疫情报告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等。

适老化改造:

开展“互联网+养老”

不强制老人用网络预约

为方便老人生活,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开展适老化社区建设,建立定期巡访制度等,并完善失能老人照顾相关服务。

其中,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住宅区的坡道、公厕、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

支持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其中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孤寡优抚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区民政部门、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当建立巡访制度,定期对社区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探访。

在养老智能化方面,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市民政部门应统筹建立全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为老服务数据库,促进养老服务一站式办理、养老服务全流程监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生活呼叫、应急救援、远程安全监测等服务,并统一接入为老服务综合平台。

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如何解决?草案修改建议稿明确,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日常生活时,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网络预约等智能技术,在各类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健康养老:

每月发长寿保健金

广州70周岁以上老人可享

在保障老人健康方面,草案修改建议稿专设一章,明确医养康养结合相关内容。

其中指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应当支持养老机构、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在其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引导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康复病床便捷通道,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应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住院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此外,150个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应当内部设立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卫生所(室),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三甲医院应设窗口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取药、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草案修改建议稿还提出,广州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和保障范围。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器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

此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月为本市户籍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

养老产业:

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

加强大湾区养老产业合作

养老产业发展是草案关注的重点之一。有意见认为,广州养老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与老龄化状况不相适应。为促进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草案修改建议稿增设第七章,提出发展发经济,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产业合作,并明确促进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相关扶持、保障等。

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培育养老新兴业态,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重点推动养老照护服务、智能养老设备、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健康食品和药品、适老化家居改造、老年金融产品等领域的养老产业发展;扶持和孵化养老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养老产业龙头企业、打造养老产业知名品牌;促进养老普惠金融发展等。

草案修改建议稿提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不得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偷盗、骗取、强行索要或者故意损毁老年人的财物,泄露在服务活动中知悉的老年人及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等。禁止以隐瞒真相、欺骗或者其他构成违法犯罪的销售方法,诱导老年人购买养老公寓、预售卡、优惠卡、理财产品、保健品等养老服务产品或者开展赌博、封建迷信、色情等违法违规活动。广州实施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机制。

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符合广州入户条件的,其户口按照本市户籍政策规定的入户地址顺序登记入户,随迁入户子女入学按广州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