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企业违法排污,罚十万!
珠海特区报 2021-03-17 07:55:03

香洲区某企业偷建下沉式液体收集池收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井向外环境排放,日前被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依法查处,最终领到了10万元罚单。

案情回顾:

无标识牌房间暗藏猫腻

涉案的珠海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和销售,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生产和销售。2020年12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厂房后南侧设有一间无标识牌房间,里面存放有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油桶若干,且地面存在明显油渍。

执法人员初步判断此房间为临时存放危险废物的场所。经进一步勘察发现,该房间内有一个长约40厘米,宽20厘米,高10厘米的下沉式液体收集池,并用木板简单覆盖。执法人员掀起盖板发现,收集池内有大量油状液体;还发现紧邻房间门外有一雨水井,井内有明显油污痕迹。

“这收集池与雨水井中间或有蹊跷。”执法人员凭经验现场作出判断,并迅速采取措施:一方面为摸排清楚油污的走向,执法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对该房间收集池至房间外雨水井到厂外方向的雨水井依次掀开井盖检查,基本确定收集池与雨水井连通,以及废水排放方向;另一方面协请管网公司帮助挖掘厂内外多处雨水井,进一步确定废油是否排入雨水井;同时联系检测单位迅速到厂内采集收集池、雨水井及厂区外雨水井水样。

经科学排查,确认该公司厂区含油污水通过雨水井经市政管网排入南屏中排洪渠,再汇入前山河。

处罚结果:

违法排污企业被罚10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执法人员于发现问题当日,现场责令珠海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对排入下水道的油污进行回抽转移,防止进一步扩大污染。同时,对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经过调查取证及相关规范程序,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3月2日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对珠海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处罚金10万元。

为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将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综合运用执法手段,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行为,为群众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文字:郑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