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2日发布2020年度广东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珠海有两款产品抽检不合格。监管部门要求销售者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相关产品下架并依法处置。
通告显示,2020年广东省共对123家企业生产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箱等6类237款消防器材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产品涉及广州、珠海等我省10个地市及辽宁、山东等7个省。
抽查发现45家企业生产的53款产品不合格,其中产品涉及珠海的有两款,分别为:珠海易发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生产,“易发”商标、型号YF-BLZD-2LROEI2W-SB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清远市清城区华联消防器材总汇(商铺)抽样,经送检,相关产品基本功能试验不合格;广州市南粤消防水带厂生产,“南粤”商标、型号8-65-20的有衬里消防水带,在珠海市香洲茹安消防器材经营部抽样,经送检,发现相关产品附着强度检项不合格。
目前,对年度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及销售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包括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对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要求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求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珠海监管人员在通告发出之前已根据抽检情况采取行动,涉及到的部分不合格批次产品,已经敦促企业召回,并已要求相关企业及经营门店整改,对案件立案查处。市民如有发现同类型批次产品切记不要购买,应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