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也要“许可证”!珠海召开宣贯会
观海融媒 2021-03-09 16:50:37

为全面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近日,我市在市水务局召开条例宣贯大会。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就国家部委有关政策法规、《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珠海市排水许可办理的相关内容要求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为加强城镇排水管理,保障排水安全、畅通,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我市制定《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该条例已由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于2021年2月7日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我市排水与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会上,市水务局负责人表示,市、区排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系统学习条例,掌握其核心内容,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水平。

各区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把好规划、建设、验收关,进一步做好排水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部委排水提质增效要求。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刘嘉诚 责任编辑:龙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