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壮大家政人才培养市场,培养一批高质量家政服务人员,记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将于10日正式实施,《办法》将从奖励等多个方面发力,扶持打造一批市级“南粤家政”示范性培训基地。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为全面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主要围绕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四个重点领域认定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从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时间、认定程序、奖补措施、运行管理、附则七个板块对认定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鼓励全市有关机构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工作。
《办法》指出,在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任一领域开展培训并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家政企业内设培训机构,可申报该领域培训示范基地。在多个领域开展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多个领域培训示范基地。
在培训能力方面,《办法》明确,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申报时须上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含学制教育人数),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教师3人以上,理论和实训场地合计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相应实训设备。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时须上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次,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教师2人以上,理论和实训场地面积合计2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相应实训设备。家政企业内设培训机构须对本企业上年度新招用和在职职工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培训上岗率达到80%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教师2人以上,理论和实训场地面积合计1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相应实训设备;员工制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在培训效果方面,《办法》明确,必须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须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与3家以上家政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建培训实习基地。
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可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对被认定为培训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奖补,不需另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认定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此外,《办法》要求,培训示范基地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经办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如存在提交虚假申报材料、没有按要求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工作、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出现其他不宜再作为全市示范等情况出现,撤销基地称号。被认定的市级示范基地,每年应按要求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