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深全国政协委员携5份提案建言河套建设:打造国际先进创新规则试验区
读特客户端 2021-03-05 11:32:38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个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 摄

这两天,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全国政协委员,收到了来自深圳的一份礼物——一本详细介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精美小册子。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了合作区发展科技创新、深港协同开发、促进科创要素便捷高效流动等重大历史使命。尤为引人关注的是,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强调要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个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是“双区”战略下的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和重要载体。过去一年,住深全国政协委员们多次前往合作区调研、座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黄兰发、戴北方、王明凡、周春玲、许明金5名委员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商务部等部委提交了5份提案,为合作区创新体制机制、加速发展积极建言。

人流物流不畅税收政策吸引力不强制约发展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已出台实施支持科研及创新创业“政策包”,探索对接香港及国际先进规则;合作区先期37万平方米优质科研空间已投入使用,2020年又改造整备了10万余平方米新空间;深圳园区实质推进和落地科研项目达138个……委员们调研发现,在中央、国家部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合作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但作为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委员们调研发现,合作区的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戴北方

“合作区先行先试政策还有待突破。深港面临创新要素流动不便利,规则制度不衔接等问题,制约科创合作发展。”住深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原主席戴北方表示,香港拥有高度自由的货物进出口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查验手续,但合作区深圳园区仍存在科研设备、科研物资报关难,税收优惠范围不够广泛等海关通关、监管问题,物资监管、流动效率都有待提高。同时,合作区内还存在国家级重大科研设施和机构布局不足问题,不利于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和重要载体建设。

黄兰发

在住深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副主任黄兰发看来,合作区缺乏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环境。“科研机构和企业及科技人才在香港享有简单透明的税制以及较低的税负,并设有较高的免税额和税前扣除额,较高的税负不利于吸引香港及国际科创人才和企业在大湾区开展科研活动。”另外,黄兰发提出,现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优惠税种单一的问题,通常以所得税为主,这将给香港及国际科创企业和人才落户合作区带来一定的障碍。

先行先试简化通关查验放宽科研跨境资金监管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拥有更多先行先试的基础和条件,也承担着为国家创造更多可复制经验的责任。

针对合作区发展,戴北方建议,要支持合作区制度创新,推进深港规则衔接,打造国际先进创新规则试验区和国际化的制度环境:“针对深港规则衔接的痛点难点问题及科创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议争取纳入综合授权改革,在简化人员、物资查验程序,放宽科研跨境资金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和法制、税制、科研体制、园区管理体制’等方面系统推进深港规则衔接。”

许明金

住深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福建商会会长、香缤集团主席许明金也提出,建议支持将合作区纳入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为丰富落实“一国两制”新实践,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进行制度集成创新探索贡献力量。

统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重大科技设施

国家重大科研机构和设施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明显。为此,戴北方委员提出,建议国家加大支持力度,在合作区统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重大科技设施、重点实验室,打造国际化、市场化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同时,支持香港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深圳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共同吸引海外顶尖科研人才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集聚一批香港及国际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顶尖企业研发中心。

周春玲

住深全国政协委员周春玲也提出,支持深港科研设施共建共享,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支持香港高校等优质科研项目在深圳园区布局建设,解决香港科研空间小、产业化不足、市场狭小等问题。

实行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提高合作区吸引力

“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的科技创新平台和中国融入世界的重要窗口和桥梁,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与国际接轨的税收环境。”黄兰发说,这对于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最大限度激发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促进科技创新的成果更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意义重大。

王明凡

他建议,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平台,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学习借鉴香港“简税制、低税率”的税收政策,实行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科研设备投资额抵税、外籍人才工资加计扣除等专项优惠政策,全力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同时,建议在合作区试点优化现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技术转让所得免税额度,在福田保税区探索实施“入区退税”政策等,全面提升合作区科技创新能力。

文字: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 李舒瑜 甘霖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