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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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2号)规定,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3月至国家、省另行规定的失业补助金截止执行时间,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政策执行期内申请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及2021年1月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这些你关心的失业补助金问题,
都有答案啦!
千万要仔细看好哦!
1、哪些人可以在珠海申请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以来失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①在珠海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包括在珠海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珠海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是多少?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人·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人·月。
3、失业补助金可以多次申领吗?
失业补助金是应对疫情新增的阶段性补贴政策,在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内,参保失业人员只可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含补发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
政策执行期内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参保失业人员在政策执行期内有多次失业的,以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地为准。
4、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其他待遇吗?
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失业人员不需要申请。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补助金的停发情形有哪些?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存在以下停发情形的,应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停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或死亡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申请人可致电0756-12345申请停发失业待遇。
6、申请失业补助金成功后,多久能收到呢?
已审核通过的,珠海市社保中心将在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0日前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默认将失业待遇发放到社保卡,为确保失业补助金发放成功,建议失业人员申请时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账号,并确认社保卡金融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如申请时未办理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提供本人在珠海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农商行这九大可校验的银行借记卡。
温馨提示:
社保卡金融账户超过6个月未使用,银行将对社保卡金融账户进行封存,失业待遇将无法成功发放。
7、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呢?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非珠海户籍,现本人不在珠海也可申领。
动动手指,就能申领
申领方式
①“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登录,选择城市为珠海,下滑选择【社保医保】服务板块,根据指引操作即可。
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
http://si.12333.gov.cn
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④广东人社APP
⑤线下申领方式:前往我市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办理。(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失业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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