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环境监测的质量及技术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频频出招
珠海特区报 2021-01-06 14:14:45

环境监测数据是实施生态环境监管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支撑。2020年下半年以来,为提升环境监测的质量及技术,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专题培训、借助外力、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规范全市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行为,确保监测数据更准确、更可靠、更科学。

2020年1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培训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环境监测会议精神,通报了“双随机”监督抽查情况。同时,这也是一场针对环境监测机构“疑难杂症”问题的培训会。会议特邀3位专家通过案例教学、经验分享、技术探讨等方式,分别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VOCS及臭气监测技术规范、行政处罚案件中监测不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珠海市东部环境监测中心、西部环境监测中心和17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约8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这次培训“干货”满满,解答了很多监测人员心中的疑惑,收获颇多,同时意识到监测工作的严谨性和重要性,容不得一丝马虎,除此外,还要不断学习新的监测技术规范、标准,以提高监测技术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力量,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自2020年7月起,建立涵括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库。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加入,标志着我市形成了以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主,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为辅的应急监测队伍,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也充分体现了我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社会担当。

2020年下半年,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全市16家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质量监督抽查,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和竣工验收监测、排污单位VOCs日常监测为重点的专项抽查。检查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涉及的43个小项进行全面检查,抽查结果表明抽查的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文件。同时,联合抽查组对存在的个别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相关新闻

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年度内审

为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并为2020年度管理评审提供依据,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0年12月28日启动内部审核工作 。

内部审核是实验室建立的一种自觉评价机制,是对自身建立的管理体系是否合格、是否适用、是否有意义进行的全面审核,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要求和自我控制的活动,旨在推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及不断提升改进。

本次内审,成立了以质量负责人为组长的审核组,下设4个小组,共8名内审员。内审小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通过查阅文件、记录、报告、档案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实验室的环境条件、监测仪器设备管理、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报告、原始记录、采样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监测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严格执行等进行了全面审核。

针对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内审小组与科室负责人和岗位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提出了改进建议,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按期落实整改。内审员将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此次内审结果表明,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整体工作情况符合管理体系的要求,现行的管理体系运行是持续和受控的。

文字:郑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