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出炉!金湾区中小学春季转学插班这样操作!
观海融媒
2020-12-22 19:01:33
12月21日,金湾区教育局正式发布《2021年春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报名时间及方式等细节进行了发布及解释。依据《细则》,金湾区转学插班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8日间进行。
记者梳理《细则》后发现,本次转学插班的招生对象分为三类。其中,金湾区户籍的学生进行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或已在金湾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产权房且房产所在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非金湾户籍的学生,则需是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生,或金湾区人才引进人员子女。
值得注意的是,已有金湾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区内户籍迁移的学生将不予转学。此外,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同样不予转学。
记者发现,在市民们重点关心的报名流程、排序方式等方面,《细则》也做出了明确的安排。报名期内,市民可通过金湾区教育局官网及“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系统。广大市民需要严格依据《细则》中对不同招生对象的要求,完整提交学籍信息表、房产信息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完成后,金湾区教育局将根据不同招生对象,依据八个等级依次安排学位,具体排次方式可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看。依据《细则》,金湾区教育局将于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期间公布录取结果。获录取学生的家长可于2021年1月23日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将由学校分发学位安排通知书。

文字:廖明山 甘丰恺
编辑:杨圣爱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