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香洲区积分入学办法将有大变化
观海融媒 2020-11-27 18:01:25

居住年限/房产年限的积分,拟从按月计算改为按天计算!博士研究生学历有望加100分!星级志愿者也可按级加分!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三八红旗手、最美退伍军人被纳入加分项目!

11月27日,香洲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公告”

与2016年版本的《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相比,新的积分入学办法拟出现多个变化。

前期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考察

据悉,为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香洲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香洲区教育局前期在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考察的基础上,初步修订了《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

11月20—25日,香洲区教育局分别召开了专家代表、企业代表、镇街(社区)代表、媒体代表、市民代表和政府部门代表等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广泛听取了多方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积分计算精准到天数、小数点

按照《征求意见稿》,居住年限/房产年限的积分,从2016年版的“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60分”,拟改为“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60分。”

也就是说,新办法拟从“实际月份”算分,修改为“按实际天数”算分。对此,香洲区教育局表示,如此修改,是希望积分计算精准到天数、小数点,使算分变得更加准确。

职业资格加分项目更细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职业资格加分方面,新办法将更加细致,从“三、四级(高级、中级)10分,一、二级(高级技师、技师)20分”,拟修改为“一级(高级技师)30分、二级(技师)25分、三级(高级技能)15分、四级(中级技能)10分”。

香洲区教育局表示,为体现香洲区对人才的重视,新办法拟对职业资格的4个等级,分别进行积分细化。

博士研究生学历拟加100分

在文化程度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从原来的“大专10分”“本科及以上20分”,拟改为“博士研究生学历10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60分、本科学历25分、大专学历15分”。

对此,香洲区教育局表示,增加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加分值,是希望体现香洲区对人才的欢迎和渴求,为来珠人才的子女入读珠海学校给予照顾。

拟新增多个所获荣誉加分项目

同时,在加分项目中,新的办法拟新增多个可加分项目,2016年,香洲区教育局规定,荣获珠海市或香洲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的,加100分。

新的办法拟增加为:荣获珠海市或香洲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三八红旗手”“最美退役军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好人”“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荣誉称号的,积100分。

拟新增“星级志愿者”加分项目

新办法还拟新增“星级志愿者”的加分项目:一星志愿者积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10分、五星志愿者积15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积分。

删除了计生方面的加分

另外,在加分项目中,新办法拟删除2016年版的“按申请入学子女的计生政策属性,其父母符合户籍地和本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加30分;其父母违反计生政策但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子女,加15分”这一项。

此外,由于省相关政策有变化,新办法拟删除2016年版本中的第六条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如果申请人符合该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的规定,予以录取。”

征求意见稿中的项目及分值表格

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0年12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香洲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室。

联系电话:(0756)2611501
传     真:(0756)26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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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帆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龙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