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近日,市民政局出台了《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底形成“家庭尽责、政府兜底、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多维度关爱帮扶模式。
建立建全关爱服务体系
首先要落实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临时救助标准的20%增发临时救助保障金;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对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孤儿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其次,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由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妇联执委等基层力量为主体的定期探访机制,并根据评估等级分类介入干预;建立安全保护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织密织牢安全保护网;建立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重点加强对流浪乞讨、失学辍学、打拐解救、监护人拘留收监、重病残疾、监护缺失等信息的实时互通,建立定期通报及个案会商制度,重大、敏感、复杂特殊个案及时启动会商研判。
该《方案》要求,尤其要重点加强对“两类”女童的监管帮扶,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于委托监护的,将其列为重点探访对象。通过建立摸排台账、提高探访频次、完善评估体系、畅通转介渠道、健全考核机制等措施,实现全流程信息跟踪与应急启动的闭环管理,全方位保障其合法权益。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导向机制
根据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市级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及斗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升服务水平,对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的,由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供临时监护。推进香洲区、金湾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兜底监护、专业帮扶等服务。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各行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
同时,通过开展“点亮微心愿”、党员志愿者牵手服务、社会力量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为契机,对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持续性全覆盖政策宣讲,提升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