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港珠澳大桥管理局获悉,港珠澳大桥海事局与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日前联合处置一起非法登墩垂钓事件,其中船东黄某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11名登墩垂钓者接受行政处分。

10月11日15时30分,大桥海事局西岛海巡执法大队在巡航过程中,发现青州航道54号桥墩有数条鱼竿从防撞墙孔伸入青州航道内,疑似有非法登墩垂钓者,执法人员随即对附近桥墩展开巡查。

经详细巡查,54号、57号、59号桥墩内均发现有垂钓者,共伸出鱼竿20余条,严重影响青州航道通航环境。海事执法人员立刻将现场情况上报,并联系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处置此次非法登墩垂钓事件。
16时30分,公安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双方紧密配合,集中执法力量,逐一排查54号、57号、59号桥墩,要求垂钓者将渔竿渔具和自身携带物品转移到执法艇,并跟随执法人员离开桥墩,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54号桥墩有3名垂钓者,为广州、佛山人士,于10月10日17:00时搭乘交通艇登墩垂钓;57号桥墩有6名垂钓者,为珠海、中山人士,于10月11日9:00时搭乘交通艇登墩垂钓;59号桥墩有2名垂钓者,为广州人士,于10月10日17:00时搭乘交通艇登墩垂钓。最终,三座桥墩共11名垂钓者均转移至执法艇上,桥墩内部和桥梁航道无其他异常情况,现场通航环境恢复正常。
通过调查,公安部门最终确定交通艇船东黄某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水域的违法行为,没收黄某违法所得,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1名登墩垂钓者态度端正,配合调查,念其初犯,予以警示教育处理。

大桥海事部门发出警示,港珠澳大桥水域是重点监管区,严禁任何船舶运输垂钓者非法登墩垂钓,如有发现,必将严肃处理。垂钓爱
好者应完善自身法律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正当渠道,选择安全水域垂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