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16日举行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已在9月底全面开展“断卡”行动。近两周已抓获24名涉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而因为非法出借、出售、出租、购买银行卡及身份证信息而被列入惩戒名单的,不仅个人征信有污点影响贷款,个人5年内将被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生活将被严重影响。

所谓的“断卡”行动,就是要打断手机卡、银行卡出售收购的产业链,进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个人信息泄露、身份证遗失,很可能被人冒充办理银行卡、电话卡,还有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而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诈骗分子购买后,就会用于实施诈骗,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根源之一。

目前,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将双重落实惩戒措施。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信息四件套(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手机卡、U盾)将被惩戒。其中包括录入个人征信,以后贷款都会受到影响。同时还会暂停被惩戒人员5年内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开立新账户。这意味着,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等第三方快捷支付购物等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等。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警方提醒,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群众,一定要抽空去银行和通讯运营商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及时举报销户,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另外,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很有可能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发布会上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又呈现新形势。其中不少不法分子躲在境外,通过一种俗称“多卡宝”的设备拨打电话。犯罪分子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高,有人负责管理“网关”,有人负责收电话卡管理“多卡宝”提供通讯支持,还有人负责洗钱,团伙成员分散在不同地点,给警方打击带来不小难度。因此,包括珠海在内,全国推进的“断卡”行动将斩断诈骗分子的通讯和金融工具链条,对犯罪活动予以强有力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