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江龙船艇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江龙船艇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05615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江龙船艇表示,这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建设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计划新建千吨级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规划产品包括高速海洋执法船、清洁能源船舶、迷你邮轮、高端客滚船等高性能、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艇产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船艇产品体系,并推动公司加快向产品结构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升级。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5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25亿元,主要用于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相关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费用等, 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土地购置及其他配套设施费用。

通过投资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该公司将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技术与先进造船技术深度融合,构筑智能化造船新模式,提升公司船艇制造能力,在技术上满足巡逻艇等公务执法船市场产品需求升级后的要求,进一步拓展迷你邮轮、高端客滚轮等旅游休闲船艇领域,抓住以清洁能源船舶为代表的绿色船舶发展机遇。
公告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