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解读《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以下简称“20个行动计划”)。这是广东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先机的重大部署,对指导我省“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世界产业发展实践表明,产业集群是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形态。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蓬勃兴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集群化产业布局、网络化协同创新、群体性技术突破成为产业发展的大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突出先导性和支柱性,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产业体系新支柱。”广东是全国经济大省,产业经济规模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区域创新综合能力多年保持全国第一,但也存在发展支撑点不多、新兴产业支撑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高端产品供给不够、发展载体整体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要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全国大局中作出广东努力广东贡献,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重要论述精神,自觉担当使命,勇于攻坚克难,立足全省产业发展基础和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
总体来看,“1+20”政策文件是一个有机整体。《意见》是“20个行动计划”的统领性文件,致力于强化顶层设计,构建起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主框架;“20个行动计划”由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是体现产业特色的具体工作指南,具有更明确的指导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典范的目标,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个有机整体:宏观层面上,要站在战略性产业集群全局性高度,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跃升;中观层面上,要围绕区域分工合理、差异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不断推进地区间产业错位发展,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集群发展协同匹配;微观层面上,要强调产业链内部专业化协作分工,对细分领域发展重点提供指引,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意见》立足广东实际,谋划高起点、稳中求进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主要突出“稳”和“进”两个字。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关联度高、链条长、影响面广,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稳定作用,被列为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选择上,《意见》主要着眼于前瞻性、战略意义突出、附加值高、技术先进、增长潜力大、产业带动强等特征,选择了辨识度高、切口小(产值在2000亿元以内)、成长性高的若干产业,具体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精密仪器设备。
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广东要紧紧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机遇,用足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创新集群治理方式,加大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对标世界最先进水平,不断提升创新综合能力,基本解决“卡脖子”问题;坚持“质量为先,绿色发展”,将产业集群建设内容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增强集群要素保障能力;坚持“目标导向,分类施策”,用好用足现行各类扶持政策,打造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坚持“开放合作,协同推进”,整合发布产业供需信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集群联动发展,积极推进产业链国际合作。
“智者顺时而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重大意义,面向“十四五”及更长远发展,将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作为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先机、提升广东经济竞争力的重中之重,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奋力推动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