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9月28日至29日在香洲召开,会期两天。28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英主持会议,主任会议成员田忠敏、吴青山、王红勤、李力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草案)》《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外侨宗委员会关于《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草案)》《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草案)》《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关于珠海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珠海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快市慢病防治中心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珠海市建筑安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海岸线保护和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水产业养殖绿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调研报告。
下午召开的分组会议审议了有关法规(草案)。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民革珠海市委会、民盟珠海市委会代表人士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