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近期宣布,10月1日我省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对山林火情实施预防管理,“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的传统做法再次生效。我市70余万亩林地也将用人把守,防范火险隐患。
省应急管理部门指出,今年以来,全省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了清明期间“零火情”的历史最好成绩,确保了“五一”、全国两会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从10月1日起,我省将进入今秋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通常,这段时间存在气象干旱、安全风险走高、森林火灾易发多发,需要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在此期间,各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发挥好森林防灭火牵头抓总的职责,充分发挥林业、公安等部门的专业优势,各司其职、分兵把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坚决防止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有关部门也将进入社区、乡村、学校,走近市民、学生,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筑牢森林防火人民防线。
据了解,珠海市共有林业用地76.9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2.15%。其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是森林防火戒严重点单位,目前已全部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在森林特别防护期,传统护林防火做法包括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等等,接下来我市将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
此外,我市各区(经济功能区)、镇(街)、村(社区)也将与山边户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当特别防护期内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时,珠海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可实施森林防火戒严,必要时采取封山管理。对违反森林特别防护期防灭火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责。
特殊时期这样护林防火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森林火灾防范于未“燃”,平时注意,不在林区吸烟和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看好孩子不玩火;提倡文明祭祀活动,不在林区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在林区获准生产用火要格外当心,特别是灰渣要倒入密封的收纳桶里,并用水浸透;严禁私自烧荒,如需烧荒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防止跑火;进入林地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和登记。
还需注意确保安全,发现火情切勿盲目灭火。如遇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扑打,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若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应立即避险,迅速拨打12119报警电话。